福泉市进一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县(市)”的建设标准和要求,2020年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独具福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文化组织活动规范活跃;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福泉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市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演出舞台)、广播电视户户用等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完成图书馆、文化馆分馆的建设,建成8个乡镇级公共文化服务分馆,提升硬、软件建设。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村文化广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LED屏。完善农家(社区)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建设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市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全面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图书馆送书上门、公共文化巡展巡演等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评估,评估结果与免费开放补助经费进行挂钩。加强市内媒体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发挥报刊、电视台、微信、网站等文化传媒作用,丰富公共文化内容。
(三)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建立方式灵活、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动态调整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制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所需资金纳入全市财政预算。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提高演出场地补贴等,支持文艺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扩大和促进大众文化消费需求。挖掘福泉古城文化、三丰文化、翰林文化等资源,开发福泉文化特色浓郁的旅游商品,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制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中小学校园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五)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加强对各文化类协会的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群众自办文化,制定完善管理规定,扶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演艺团队、民间文化社会团体。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民间乐器班、舞蹈队、剧团、合唱团等市内各类文艺团体开展惠民巡演,通过组织比赛、展演等形式展示交流、发展壮大。引导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六)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专家学者、文艺爱好者等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结对子活动,到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和文艺培训。大力开展面向农民工与流动人口、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演出和科技普及活动,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强化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工作,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深度挖掘文化资源,创作编写优秀历史剧目,讲好福泉故事,推出一批具有福泉元素的文化艺术精品力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打造福泉公共文化特色品牌。不断拓宽文艺创作新领域,支持微电影、微视频、微广播剧创作和传播。加强对花灯、阳戏等传统文化的普及推广,加强对群众文艺创作的扶持和引导。
(八)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利用节庆、重大活动,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文艺下乡惠民演出,同时,经常性组织市内文艺团体开展文化活动。在“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举办文化巡演、书画摄影展,开展歌咏比赛、阳戏表演大赛、广场舞大赛等文化活动,举办全国山地自行车赛等大型体育赛事。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作用,大力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和展览。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大村(社区)“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力度,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不少于一场文艺演出。积极实施“广场舞普及推广计划”,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以“幸福进万家·文化精品乡村行”、“一乡一特、一月一节”、好花月月红·百姓大舞台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
(九)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十)提升现代网络传播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广泛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播渠道。依托城乡光网工程,加大对农村广电网络的扶持力度,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光纤上网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兴载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请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标准,查缺补漏。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编制人员3-5名,村(社区)至少有1名文体辅导员。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项目争取、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扶持、规划用地、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城乡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推动福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附件:
福泉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及责任分解
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 看报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各小区包保单位、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各乡镇〈街道〉) |
收听 广播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贵州广电网络公司福泉分公司)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 |
观看 电视 |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贵州广电网络公司福泉分公司) | |
观赏 电影 |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电影公司)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电影公司) | |
文艺 演出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 |
设施 开放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档案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体育活动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档案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
基本 服务 项目 |
特殊 群体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残联、市图书馆、市体育活动中心、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残联、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
公益 活动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体育活动中心、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 | |
数字 服务 |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图书馆、市文化馆)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贵州广电网络公司福泉分公司、市融媒体中心) | |
硬件 设施 |
文化 设施 |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9.村(社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农家书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村史室、志愿服务工作站、广播室、戏台等,配备建设室外活动场地。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体育 设施 |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文广旅局) | |
广电 设施 |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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