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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4-119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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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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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农业农村局解读:《福泉市生猪保供稳价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19〕73号)
市农业农村局解读:《福泉市生猪保供稳价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19〕73号)
来源:福泉市人民政府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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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我市生猪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9月2日,我市制定出台了《福泉市生猪保供稳价实施方案》(福府办发〔2019〕7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根据有关要求,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进行解读,确保有关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一、背景依据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周边省份和县(市、区)相继出现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下降、猪肉价格持续上涨等情况,特别是两广及我省部分地区生猪价格处于全国高位,在一些生猪养殖场(户)、生猪经纪人的炒作推动下,全州生猪、猪肉价格由少数地方上涨快速扩散为全州整体性上涨,导致我市生猪价格出现异常上涨,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8月26日全省生猪生产保供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近期中央和省、州关于生猪保供稳价指示批示精神。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生猪保供稳价决策部署,通过直补限价、调运储备、平价销售、加强监管、稳定生产等一系列动态调控措施,综合施策,齐抓共管,使我市猪肉市场供给平稳有序,供应充足,尽快使生猪和猪肉价格处于合理范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主要内容

成立福泉市猪肉产品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猪保供稳价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生猪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一)对生猪调运实行动态调整。适时对生猪调出省、州、市政策进行调整。

(二)开展猪肉产品直补限价工作,适时启动猪肉产品直补限价工作.

(三)建立保供储备机制。要统筹做好长远生猪保供稳价工作,特别是2020年春节期间猪肉消费高峰的生猪保供工作。

(四)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五)做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继续做好物价专项补贴、节日生活补贴等的发放工作。

(六)加快组织恢复生猪生产。进一步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生猪扑杀险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降低养殖风险。

三、涉及范围

涉及全市生猪养殖、屠宰、肉品经营行业,养殖及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生猪及产品经纪人。

四、执行标准

适时启动猪肉产品直补限价工作,在市州供应未保证前,暂缓生猪调出笇州外。做好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评估及动物防疫工作。

五、注意事项

加强对保供稳价工作舆论宣传报道,引导市民正确看待猪肉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合理理性消费,稳定社会预期;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典型案例进行曝光,防止恶意炒作,进一步教育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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