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 号)要求,现公布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gzfuqu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泉市洒金北路市政府大楼1401,邮编:550500,电话:222233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州级标准规范清单,组织市内各相关单位,完成政务公开各领域的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全面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成果。组织各乡镇(街道)拟定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政务公开工作正式向村级延伸。带头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截止2021年12月31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5条;其中,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70条,2021年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0件,办结率和答复数达到100%,做到高效办结。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并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完成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信息等。并积极围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心工作,全面公开市政府领导活动51次、领导讲话10篇、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7条,全年公开政策文件48件,通过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决策预公开3件,建议提案办理122条,全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政府办共到收公民向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申请内容主要是房屋征收、土地补偿、土地确权、林地变更等,均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拟写答复意见书,经过法律审查后,按要求按程序公开答复,全年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福泉市实际,制定《福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并针对工作要点进行职责分工,明确细化各单位责任、任务,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开展工作提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度,并适时开展督查通报,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会同市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福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容采集和审核,切实提升门户网站管理水平。全年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栏目内容均及时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公开信息10945条。二是政务新媒体。按月对全市各部门共22家开设的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进行集中管理和督导,严格抓好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运维管理,全年市政府办政务新媒体共发布231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对2021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职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35个市直部门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进行综合评估,在全市政府系统范围进行通报评估结果。2021年12月10日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为期一天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45人。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村(居)务公开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村(居)务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并处于初级阶段,缺乏可以借鉴的经验。有些村(居)基层党组织重公开、轻反馈,或者例行公事,不能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整改、跟进、督促和落实,村(居)务工作存在内部监督软、外部监督远、群众监督难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各部门通过府发、府办发印发的各类文件,不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按解读要求进行解读,部分解读文件仅仅对文件进行简单说明,未按照图解、一问一答、音频、视频等通俗易懂方式进行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设立村(居)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联合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村(居)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事项,坚持做到村(居)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公开方案和责任制同步制定,公开过程同步管理,监督措施同步落实,检查考核同步进行,确保村(居)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统一规范运行。二是精准实施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参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规定,要求起草单位对重大政策文件进行同步解读,实现年内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率100%,对解读质量不高的,责令限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对解读质量较好的,匹配图文解读,提升阅读体验。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截止2021年底,我办无其他报告事项。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