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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福泉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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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

2024年以来,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内外法律法规,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组织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等,督促干部参与学法考法及执法政策培训,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创新,完善“放管服”改革,多项业务实现“秒批秒办”,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引导,筑牢依法行政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重要保障,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建设政治站位,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职工会、“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0余次,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入脑、入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医保政策法规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学习培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举办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市卫生监督局、法律顾问等法律和执法专家,进行法律知识和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的网上学习并参加考试,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主动靠前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组建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不漏项、不脱节。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主动谋划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研究部署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对医保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谋划。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建立信用监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卫计发〔201744号)及《黔南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贵州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福泉市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诚信服务为主体,把群众利益、社会效益和诚信服务放在首位,强化医院公益性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明确聘任法律顾问1名,规定了相关条件标准和权利义务,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制定《福泉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在文件制发、行政执法检查过程等事务中提供法律指导,增强市医保局行政检查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注重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积极讨论,认真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合规、科学高效运行。

(二)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制度。依照《黔南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手册》,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8名,均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效推动医保领域行政执法活动。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发挥第三方专业优势,在专业监管、职能监管方面弥补监管能力不足问题。制定《福泉市医疗保障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举报流程》,通过行政奖励鼓励社会群体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提升执法效果。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部署要求,健全医保领域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08家,共查出存在违规问题的医药机构217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家,约谈16家,查处违规违约金551.6264万元,违规金484.0479万元扣减到黔南州医保基金池,违约金67.5785万元上缴市财政国库,实地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强化内部制约监督,依法履职更加透明

一是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方案》树牢内控理念,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科学、合法。截至目前,本单位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局官方网站公开医保政策、经办事项、办事指南、统计公报,在医保经办窗口设置意见箱和意见簿。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卫生领域的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医保工作社会监督员23名,营造齐抓共管社会氛围。依托“医保服务热线12393”“政务服务热线12345”以及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医保政务服务好评率达100%,多次获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文明窗口和服务之星。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医保服务更加高效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精准下沉基层,实现乡镇13项、村居(社区)12项及就近帮办代办事项,为了让医保经办事项放得下,乡村能够接得住,组织专班下队指导,组织培训会,开展经办服务培训。积极打造高效便民的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让“窗口服务”变“门口服务”,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让医保服务实现了“就近办、多点办、全覆盖”,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对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服务价格等28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对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做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以及服务标准“六统一”,实现全州医保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窗通办2+2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进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落实,打通医保经办政务服务堵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宽服务事项和服务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国家医保APP、贵州省医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网上办”“掌上办”医保业务,提升医保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开展移动支付、诊间支付等工作。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达50%;用好医保服务12393、黔南12345服务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医保关切事项,综合窗口累计接待群众办理医保相关事项2.6万人次,服务平台共受理400余例,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强化法治建设宣传,普法成效更加明显

每年4月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我局组织人员在广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医保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解答医保政策20余次。通过印制横幅、LED、张贴海报、在医院设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海报50余张、打击欺诈骗保折页手册300份;发放宣传袋300个。通过进社区、农村、医院、药店、经办窗口发放宣传折页,以及多媒体宣传形式,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从源头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法治办、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众的政策知晓度和法律意识仍有进一步强化的空间;部分医药机构、参保群众对法律、医保政策不理解、不清晰等疑问仍然存在。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统筹兼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法治培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为推动我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把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与医保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调动其问题前置把关功能,推进局党组依法高效履职。四是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和参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医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可以通过开设讲座或与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普及相关医保政策,努力提升参保人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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