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福泉市位于贵州省中部,黔南州北部,总面积1688平方千米,总人口3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共计10.46万人,占总人口36.58%,在全市66个建制村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有31个。苗、布依、侗、彝、水、仫佬等24个少数民族的聚居,为福泉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孕育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小花苗的芦笙舞、布依族的民族特色诊疗、侗族的活路节、彝族的跳弦、仫佬族的“二月春社”等民俗文化为福泉市发展乡村旅游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情况
近年来,福泉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示范引领、资源整合、文化传承、宣传引导等措施,紧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契机,全力推进少数民族村寨特色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全市现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3个,其中,黄丝村、双谷村、安谷村被列入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市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州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州级乡村旅游重点镇2个。黄丝村获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双谷村获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仙桥、陆坪、凤山3个乡镇纳入州级“苗族”、“布依族”廊带建设规划范围。全市共有省级少数民族手工艺传习所10家。福泉市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创建,已逐步呈现出“民居特色突出、产业支撑有力、民族文化浓郁、人居环境优美、民族关系和谐”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
三、存在问题
(一)民族传统文化流失较大,村居特色不明显。我市苗族、布依族是有自己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少数民族与汉族群众的深度杂居,造成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流失,文化发展萎缩,补救措施不足,面临湮灭。同时,我市90%以上的民族村寨已经改装砖混结构,少数民族建筑风格也逐步汉化,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对彰显少数民族特色的民居建筑缺少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意识不强。在旧村改造或村庄整治中,部分民族村的建筑风格大多汉化,失去了少数民族村居特色。
(二)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一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旅游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处于初级阶段,有待完善,资源优势还没有向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村寨之间尚未形成连点成线、以线带面的发展态势。二是经济结构比较单一,经营方式主要以开办农家乐形式为主,特色农产品和传统手工艺品尚未发展成为产业链条。三是缺乏专业管理,环境卫生差、接待能力弱,农家乐规模小、门槛低、相关手续证照缺失、特色不明显,对游客吸引力不足,接待服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一)合理规划,实现典型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对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依托“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结合乡村旅游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科学设计民族村寨建筑参考样式,实施民居改造,实现深度融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建设“少数民族民居为主调、山水风光为基调、少数民族风情为特色、特色手工艺传承为方向”的乡村旅游民族特色村寨。
(二)统筹协调,形成共创共建合力。加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协调调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在规范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内项目规划与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引导各项目实施主体部门从项目论证起就能充分考虑民族村寨发展的特殊性需求,确保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三)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发展力度。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帮扶合力。把特色村寨建设与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活动、民族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村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增加市本级民族发展资金,利用“乡贤会”平台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四)挖掘内涵,提升民族村寨品味。进一步研究发掘、收集整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文化保护及维修装饰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特色历史人文故居的改造修复工作。注重挖掘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文化,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手艺由“指尖技艺”向“指尖经济”发展,连同少数民族特有的“节日文化”“语言文化”“服饰文化”成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特”点所在,营造浓郁的少数民族村寨特色氛围,提高特色村寨的品味,为助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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