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现对2023年做好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绿色低碳行动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辖区内大型超市积极利用电子屏播放塑料污染治理视频、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标语等,引导群众改变消费习惯,努力营造绿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限塑力度。要求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塑料污染治理。三是积极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要求行业管理企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且不能无偿提供塑料袋,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进一步落实塑料污染治理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我局组织三联超市、恒源超市、金鑫农贸市场等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完成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数据填报,2023上半年,累计使用塑料购物袋290万个,同比减少15.47%;2023下半年,累计使用塑料购物袋260万个,同比减少7.09%。并组织工作人员到各超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检查12次,超市均能执行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规定要求,做到有偿提供塑料袋,规范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物品。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企业存在未张贴海报、海报破损、餐桌仍多少存在浪费等现象,要求立即整改,并鼓励企业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点菜时积极引导顾客按需点菜,从源头上减少粮食浪费,推进资源节约,从而进一步减少污染。
(二)加强报废机动车和成品油流通“打非治违”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为了贯彻《关于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落实《福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要求,福泉市商务局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方面。根据《黔南州商务局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报废机动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二手车交易经营者、机动车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打击非法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拼装车、倒卖报废机动车和拼装车的“黑作坊”“黑窝点”等违法行为。对我市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了专项排查。现场重点排查了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回收和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消防器材配备、安全生产等情况,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场所配备消防设施,用电用火符合安全标准等。目前未发现违法拆解和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二是对加油站地下油罐开展全方位排查。通过走访了解,全市共有39座加油站,2020年前建设的32座加油站都进行了双层罐的改造工作,2020年后建设的7座加油站在建站时按双层罐进行设计和建设,所有加油机都进行了升级,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
(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了联合检查。2023年全年共开展再生资源领域联合检查4余次,检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5家,责令整改问题3个。强调再生资源回收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回收场所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严格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落实分区管理,张贴分区标识,加强经营场所卫生整治,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四)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绿色健康发展
按照商务部发布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电商企业节能增效。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提升低碳环保水平,增强数字化运营能力。鼓励电商企业更新运营模式,提高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效率。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合同,推动电商企业实行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鼓励电商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供需匹配,提高库存周转率,推动多渠道物流共享,应用科学配载,降低物流成本和能耗。协同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快递包装减量,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推进可循环包装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认真落实《福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环境理念,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辖区餐饮企业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工作的检查力度,逐步实现消费者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的使用。
三是加强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控废旧电池和废液等危险物拆解、储存,严格禁止拆解企业对废旧电池和废液等危险物流出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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