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开信息有以下五大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全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CHCOuRTVPklQPS7C_7J7g 提取码: qtiw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企业项目部查阅(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130 0733 8163)。
二、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福泉市英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公告期间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①建设单位名称:福泉市英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龙昌镇福泉市英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邮编:550500)
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130 0733 8163
②环评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5号(邮编:550000)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18083120858
(2)通过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①建设单位名称:福泉市英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龙昌镇福泉市英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邮编:550500)
收件人:刘总
②环评单位名称: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5号(邮编:550000)
收件人:廖工
(3)通过邮件的方式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邮箱:49711795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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