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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2019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来源:福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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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名称

福泉市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服务内容

1.项目金额:79

2.服务内容:对福泉市2019—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排查整治项目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福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办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等核准工作,组织招投标活动以及提供招采前期咨询、处理质疑和投诉、签发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投标归档资料等所有涉及招投标事宜的工作。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并移交相关资料止。

4.服务地点:福泉市。

5.遴选数量:1家。通过公开遴选,根据遴选文件报价,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报价最低的参选单位获得本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6.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代理服务费用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规定下浮,投标人结合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优惠下浮率。

三、代理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地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遴选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时间:2025627日至2025749:0012:00时,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遴选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网上获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请提供以下资料的PDF版电子文档发送至fqncgzj@163.com电子邮箱,审核通过后发送遴选文件。

4)地点:福泉市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中心五楼0523农建中心)

2.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账号)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账号,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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