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黔南州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黔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经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一、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推荐对象(2个)
陆坪镇人民政府 马场坪街道办事处
二、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推荐对象(5个)
金山街道双谷村 陆坪镇福兴村 凤山镇竹王城村
道坪镇谷龙村 道坪镇大路坪村
三、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推荐对象(2个)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四、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推荐对象(2个)
凤山中心小学 陆坪中心小学
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守保密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单位: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
联系电话:0854-2222878
邮 箱:fqmzj878@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福泉市行政中心大楼2116室(邮编550599)
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福泉市2023年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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