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行动计划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1 |
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
1.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2.少数民族群众; 3.宗教界人士; 4.信教群众等。 |
1.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2.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3.将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
1.组织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 2.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3.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举办宗教界人士培训; 4.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5.积极参加省司法厅、省民宗委、州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
陈礼兵 |
综合科 宗教科 |
阮运彬222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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