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思想、重要观点和重要论述,形成了新时代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理论,为我们做好当前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明确了方向。
一、深刻学习领会和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党的民族宗教的政策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依据,需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持之以恒地把这些理论贯穿工作的始终,用以指导好工作开展。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民族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我国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引,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关于民族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总书记指出,民族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目标任务是“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关于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的重要论述:“五个并存”: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论述:“八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
——关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任务),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途径),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要做到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准确把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不断提高驾驭民族工作全局、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
(二)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就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重点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具有开创性意义。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全面认识和把握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积极性与消极性共生共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宗教问题,深刻把握宗教的社会作用,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和工作中的摇摆,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对待宗教必须坚持“导”的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实事求是,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体现了党的一贯主张,对纠正看待宗教的各种错误认识、明确宗教工作方向、增强宗教工作定力,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
——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有人需要、有人信奉是宗教得以存在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要把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深刻把握宗教工作的规律和本质特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他强调,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这是我们党首次系统阐述宗教关系的基本内涵,对于准确把握宗教在我国社会中的定位,正确处理宗教与社会有关方面的关系,有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我市当前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形势和特点分析
(一)我市民族工作的形势和特点分析:
一是全市少数民族现状及特色村寨创建情况:(1)我市现有苗、布依、水、仫佬、畲、侗、彝等24个少数民族,世居民族9个,少数民族人口9.7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8%;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凤山、陆坪、仙桥等乡镇,月塘、大花水、王卡、凤凰、瓮羊、安谷、沙坪、龙井、黄丝、羊昌河、葛洞、三棵树等18个村寨。(2)黄丝江边布依寨、仙桥大花水村麒麟山苗寨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陆坪柏秧坪寨、龙昌龙井寨获评“贵州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仙桥乡王卡村花涯组、凤山镇三根树村海水坡组成功申报为“第三批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陆坪翁羊小学、仙桥初级民族中学和王卡民族小学、马场坪安谷民族小学和沙坪小学等5所学校被命名为“黔南州第三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示范学校”。
二是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情况: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活动,获省级示范点9个、州级示范点17个、市级示范点188个。成功申报全州第七、第八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148个(机关54个、园区2个、乡镇<街道>6个、村<社区>40个、学校39个、企业1个、新经济组织4个、军<警>营1个、宗教场所1个),荣获黔南州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个、先进个人4人等福泉市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推荐申报全国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市税务局代表州级迎接国家民委验收。
三是我市民族发展状况及特点:(1)民族聚居的大多数乡镇和村寨地处偏远、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交通不十分便利,目前,仍处于欠发展、欠开发的地方。(2)目前,民族聚居的地区的发展,缺乏产业、市场、品牌等支撑,群众增收困难。(3)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不多,每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300万元-500万元,市级民族发展资金每年100万元(2018年下拨50万元),带动发展相对迟缓。(4)用好用活中央民贸民品企业扶持政策,截至2018年底,共为38家民贸企业争取优惠流动资金贷款累计72亿元,新增13亿元,仅2018年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5200余万元,优惠贷款和财政贴息两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二)我市宗教工作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是我市宗教场所及信教群众情况:福泉市境内现有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登记开放的有5个宗教场所,规模较大的民间信仰点4个。2018年12月底,登记信教在册人数为2000余人。
二是深入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申报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个(福泉山道教协会、福泉山太极宫)、先进个人1个(钟云龙),申报黔南州第三批宗教关系和谐示范单位4个(金山街道办事处、龙昌政府、金山街道城效社区、团坡天主教堂)、省级宗教活动示范区2个(金山街道办事处、团坡天主教堂)。
三是我市宗教群体活动及特点分析:(1)信教群众增长较快。(2)有私设家庭聚会点情况。(3)民间信仰点管理不规范,市内较大的民间信仰点均未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4)清查有党员信仰宗教情况。(5)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月山寺”,需民宗、文化部门协商后,向省申报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6)宗教非法渗透活动需加强防范。(7)存在乱塑宗教塑像情况,如2018年撤除的牛场镇慈云寺外高8米的观音造像。(8)我市部分基督教有受省外宗教影响控制的倾向。(9)需正确处理好我市太极拳作为康体养生运动与宗教活动的关系,坚持太极普及与宗教活动分离的原则,引导我市太极养生“大健康”、“大文化”的健康发展。
三、明晰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一)我市民族工作的思路和重点: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政策,解决好民族地区发展的问题。立足实际,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抓好争资争项,编制和储备一批高质量、可操作的项目,多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好市级民族发展资金,统筹安排好全市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以抓好抓实项目提高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效。二是要扎实开展特色民族村寨示范创建,通过示范创建加大民族村寨建设和特色打造,扩大民族村寨对外宣传的渠道,提升民族村寨的知名度,寻求民族村寨特色发展的长远持续的路子。三是要落实好中央民贸民品扶持政策,在支持我市民贸民品生产企业发展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扶持好我市民族地区自办企业发展,力争打造我市具有民族特色的和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一批示范、品牌企业。四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活动,创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好之前的创建基础,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称号,以民族团结示范引领民族团结发展。
(二)我市宗教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要以和谐寺观教堂、和谐宗教关系示范创建为抓手,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我市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开展好业务知识培训,落实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责任,明确年度工作责任书,探索宗教工作信息员制度,织密织牢全市宗教工作网络。二是持续开展宗教场所“四进”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示范创建规范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管理,增强教管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自觉自律意识。三是做好防范境外宗教组织渗透活动、省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活动、非法宗教以捐资助学为“谎子”的地下活动等工作,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的原则,开展全市民间信仰点情况调研,出台我市民间信仰点相关管理办法,促进我市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五是处理好宗教与全市文化旅游发展的关系,坚持“四个坚决防止”,建议提出成立“福泉市太极健身协会”的提案,使我市太极文化能够得到有效发展。
(三)加强领导,深化引领,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不动摇,把这个核心和基本遵循,旗帜鲜明地贯穿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始终。二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局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对照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理顺局党组与机关党支部的关系,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单位党支部的工作;发挥局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履行好对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能。局党组和党支部要强化团结,加强协作,履行好局党组、局机关党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打造“民族一家亲.同步小康路”党建工作品牌,带头做到“勤廉担当、有位有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廉有为”的民宗干部队伍,展示新时代福泉宗教新作为、新形象。三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要严格制度执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机制,将干部工作情况与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资金挂钩,严格督促考核,坚决落实兑现。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抓好抓实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防止干部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项目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腐败情况发生。五是以勤廉作为干部的根本要求,激励广大干部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展现自己的作为,在推进“五个福泉”中树立福泉民宗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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