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涉及画眉鸟、兰花等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情形告知如下:
一、涉及画眉鸟等重点保护鸟类的违法情形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许多鸟类,如中华秋沙鸭、丹顶鹤、黑颈鹤等,都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画眉鸟、鹩哥、红胁绣眼鸟、红嘴相思鸟、红腹锦鸡、白腹锦鸡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喉鸦雀(俗称黄豆鸟)、棕头鸦雀、环颈雉(俗称野鸡、山鸡)属于三有动物,猎捕、杀害、食用、交易保护鸟类及其制品等均属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涉及兰花等重点保护植物的违法情形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春兰、蕙兰、大根兰、独蒜兰、杜鹃兰、墨兰、建兰、小叶兜兰等兰花,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除兰花外,像珙桐、银杉、水杉、桫椤、金毛狗蕨、红豆杉、南方红豆杉、八角莲等等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随意采挖、砍伐、毁坏、交易这些植物都触犯法律红线。危害(包括非法采伐、毁坏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的;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二立方米以上;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涉及画眉鸟、兰花等野生动植物违法线索征集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涉及画眉鸟、兰花等野生动植物的违法活动。如发现有非法猎捕、采挖、交易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或相关野生动植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一)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非法采伐、毁坏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行为。
(三)在花鸟市场、集市、养殖场(苗圃),利用网上商铺、抖音、微信等在网络平台擅自买卖交易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或者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繁育、笼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以及福泉市辖区组织斗鸟比赛或野生动物表演活动等情形。
四、其他说明
市联席办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福泉市林业局:0854-2222135
福泉市公安局:0854-2222645
福泉市交通运输局:0854-2222451
福泉市农业农村局:0854-2222714
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54-2222472
福泉市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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