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市中等职业学校、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贵州应用技术技师学院: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 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根据《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福农领办发〔2024〕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市户籍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的学生实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雨露计划”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1.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含中级技工学校三年级)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市户籍中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
2.就读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含高级技师学校)一、二、三年级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市户籍中边缘易致贫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学生。
(二)申请补助方式
符合条件的福泉籍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请均在福泉市教育局,按照“学期申请、学期发放”的原则,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社保卡账户。
(三)补助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950元/生·学期,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2250元/生·学期。
(四)补助时限
2025年春季学期。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系统后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
(五)资金来源
每年从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里面安排。
二、申请资助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资助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学生提供资料
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学生填写《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附件1),经就读学校、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并签字盖章原件。
2.《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经学校盖章原件。
3.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已激活且能正常使用的惠民惠农一卡通或社保卡(复印件)、持卡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二)申请地点
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8号窗口。
(三)名单公示
福泉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每学期申请的“雨露计划”资助名单,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审核和数据比对,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福泉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确定补助名单,提供市级财政部门。
(四)发放补助
市财政局根据补助名单于6月30日前通过财政系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者学生家长一卡通或社保卡账户。
四、其他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全体帮扶责任人,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联系包保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非脱贫户),告知中高职“雨露计划”资助政策,提醒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到指定受理单位按时申请资助。
(二)加强资金高效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把关,市教育局将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申请表、公示情况、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资金发放登记表、银行发放明细清单等资料分年度建立专门档案统一归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加强信息精准录入。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乡镇按要求将“雨露计划”助学补助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雨露计划”模块,保证系统录入信息与实际补助情况一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相关平台,积极对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附件2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docx
福泉市教育局 福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联系电话:0854-2226923 0854-222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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