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来源: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字号:

为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及省、州关于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宪法“核心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突出行业普法“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依法采购、阳光交易”的法治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内部学法

1.领导干部学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分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工作人员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严格落实“会前必学法”,结合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加强行业普法

3.面向服务对象普法。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特点,落实“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项目入场前咨询普法、项目交易过程中普法、项目交易后普法等形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普法效果。

4.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结合法律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等活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三)抓好节点普法

5.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6.开展相关节点集中宣传。突出民法典宣传,利用好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及集中宣传月等节点,如5月“幸福源泉、民法典相伴”宣传月,通过主题集中宣传、以案释法、视频展播、座谈研讨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

(四)创新普法载体

7.巩固传统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宣传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8.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分享和转与发法律普及相关的文字、图片或视频,通过图文并茂式普法,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科、中心室要对照本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分步有序组织实施。

(三)注重资料收集。各科、中心室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开展工作的图片、简报等相关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