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贵州乌江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贵州乌江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参照《黔南州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关于禁止在贵州乌江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9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方式向我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一、征集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9月7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邮寄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财政大楼四楼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信封注明“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qstzk@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三)电话联系。联系人:何任官;联系电话:0854-2222765,15519481909。
附件:
福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贵州乌江清水河大花水水电站生态机组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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