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承诺本次流转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一 |
项目名 称 |
福泉市金山街道坪山村村委办公楼建筑物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挂牌公告 | |||||||
二 |
项目编 号 |
2020FQNC-01 | |||||||
三 |
委托方 |
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坪山村村民委员会 | |||||||
四 |
交易方 式 |
挂牌 | |||||||
五 |
报名及挂牌期限 |
1.公告时间:2020年1月2日9:00始至2020年1月15日17:00止;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9:00始至2020年1月15日17:00止; 3.挂牌时间:2020年1月9日9:00始至2020年1月16日15:00止(挂牌报价截止时,参加竞租人应当出席挂牌交易活动地点,未出席挂牌交易活动的,视为放弃竞租人资格)。 揭牌地点: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福泉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六 |
标的基本情 况 |
转让标的 |
层数 |
建筑物面积(㎡) |
宅基地使用权面积(㎡) |
转让底价(万元) |
加价幅度每次(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
坪山村办公楼建筑物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 |
3 |
218.14 |
161.07 |
20.07 |
200 |
3000.00 | |||
1.标的坐落位置: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坪山村。 2.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标的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转让证明,方便受让方办理相关证照。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房屋不能过户的风险责任。 4.附属于该房屋的其他设施、设备,不属于此次转让范围,如乙方有需求可甲乙双方另附协议。 5.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 |||||||||
七 |
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1. 本项目受让人为中国境内企事业法人或自然人。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八 |
对意向受让方的特别要求 |
1.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房产现状及转让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自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且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过户、交接等手续,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己方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政策规定(如二手房转让的相关税费政策等),如受让方因此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拟定。 | |||||||
九 |
价款支付方 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总价款。 | |||||||
十 |
受让方确定方式 |
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 | |||||||
十一 |
竞租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
1.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报名期限内(即2020年1月1日9:00始至2020年1月15日17:00止),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将足额保证金打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或提供银行保函,并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泉市分中心 账号:3431 0123 7100 00021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 2.受让人的竞租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的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于竞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 |||||||
十二 |
报名登记 |
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期内 报名地点: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福泉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一)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表(格式附后)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 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 ⑥竞价保证金支付凭证;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表(格式附后)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验);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 ⑤竞价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意向受让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符合竞买资格的,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 |||||||
十三 |
竞价程序 |
(1)完成现场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时间内向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递交报价单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本项目竞价阶梯200元或其整数倍; (3)报价经挂牌主持人确认有效后为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收到较高报价时,较低报价自动失效; (5)最高报价更新情况将在原公告网站上进行公布,意向受让方自行在网上查看; (6)截止挂牌时间,若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的,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为该意向受让方所报的价格; (7)截止挂牌时间,若有两位或两位以上意向受让方进行报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当前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所有意向受让方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 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并询问,没有意向受让方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若报价相同的以最先递交者成交); 2. 若只有一位意向受让方愿意继续竞价的,该意向受让方重新填写报价单,按价高者得确定受让方; 3. 若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挂牌主持人当场宣布起始价与增价幅度,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受让方。 (8)确定受让方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 |||||||
十四 |
成交公示 |
交易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原公告网站上发布成交公示。 | |||||||
十五 |
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受让方存在下述情况造成项目无法履约须重新组织公开转让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领取《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受让资格的; (2)未按照公告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签署《合同》的; (3)经有权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4)其他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无法签订《转让合同》的。 | |||||||
十六 |
其他 |
(一)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流转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二)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十七 |
联系方 式
|
福泉市人民政府金山街道办事处坪山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13595418866 | ||||||
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0854-2589611 | ||||||||
福泉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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