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福泉市在市行政中心大礼堂精心组织开展“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专题讲座,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注入了强大动力,150余名干部职工及法律工作者参加培训。
此次讲座邀请了贵州大学法学院陈绍松教授担任主讲人。陈教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针对商事主体及其权利、商行为、商事主体侵权与救济等,结合大量热点案例和实际法律事务经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针对商事主体及其权利,陈教授详细阐述了各类商事主体(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框架下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对于商行为,陈教授结合大量热点案例和实际法律事务经验,解读了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则。针对商事主体侵权与救济方面,主要介绍了常见的侵权行为类型,如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侵权等,并讲解了商事主体在遭受侵权时应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市司法局郑仕丽表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福泉市将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这一契机,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为“强富美”新福泉建设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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