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福泉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福府办发〔2025〕5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福泉市非煤矿山存在“散、小、弱”布局不合理、长停矿山“久僵不活”、部分矿山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生产工艺落后等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省、州相关部署,特别是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黔南州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要求,福泉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通过分类处置推动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
以“减量提质、安全发展”为核心,通过“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分类处置,优化非煤矿山产业结构,解决“散、小、弱”现状;提升矿产资源集约化高效利用水平,助力“富矿精开”战略实施;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动非煤矿山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2025年7月1日施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2021年9月1日施行)。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
(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
(六)《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
(七)《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2025年2月6日)
(八)《黔南州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工作方案》(黔南府办发〔2025〕15号)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实施范围、工作程序和退出标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共6个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减量”与“提质”并重,通过“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改变非煤矿山“散、小、弱”现状,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和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范围。
1.淘汰退出一批:清退不合规、高风险矿山
(1)适用范围
①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生产,或越界开采、以采代建且拒不整改的;
②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工艺,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③长期停工停产、资源枯竭,或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保护区内,不符合政策保留条件的;
④生产规模未达到黔南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定最低标准,经整改仍未达标的。
(2)退出标准
①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②拆除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等直接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
③地下矿山炸毁或填实矿井井筒,露天矿山治理边坡并恢复生态环境;
④地表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
⑤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
2.整合重组一批: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1)适用范围
①同一区域内多个同类矿山、同一矿体分属2个以上开采主体的;
②生产作业范围安全距离不达标,或矿体重叠、开采范围交叉的;
③开采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足,具备整合潜力的中小型矿山。
(2)实施要求
①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鼓励国有企业、有实力的大企业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参与重组;
②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严防假整合、走过场;
③整合后新设矿山需达到规模化开采标准,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促进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3.改造提升一批:推动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1)适用范围
①以山脊、山腰划界,存在安全隐患或布局不合理的;
②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老旧,但具备改造升级条件的;
③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的。
(2)改造方向
①优化开采布局,通过扩界或另行选址化解安全风险;
②升级生产系统,开展断面拓宽、采场工艺提升等提质改造;
③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提效”,实现采掘机械化运用率100%;
④建设智慧矿山,搭建集生产调度、安全监测、人员定位等功能于一体的管控平台,推广无人钻爆、远程操控等先进技术。
(四)工作程序和退出标准。明确关闭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的工作程序,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告、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规定关闭退出矿山需完成吊销相关证照、拆除生产设施、治理生态环境、设立警示标志、清理危险物品等五项标准。
(五)实施步骤。从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整治关闭、检查验收、总结提升等阶段予以规定,明确各阶段工作的具体要求。
(六)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信息调度、宣传引导等方面对“三个一批”工作予以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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