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案件来源 | 案由 | 涉案领域 | 立案号 | 立案时间 | 承办机构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决定书送达时间 | 处罚金额 | 案件所属阶段 |
1 |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号 | 2025-01-07 10:20:34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修建了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涉及单体:2#转运楼、磷酸过滤厂房)、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新型能源材料)生产线(一期)项目(涉及单体:氨水配制间、机柜间、配电室)、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新型能源材料)生产线(一期)二标段土建工程项目(涉及单体:配电室(310)、湿法排渣(866A)、黄磷精制区(862)、硫回收车间(613)、黄磷罐区(180)、锅炉烟气脱硫压滤机房(615)、循环水站(406A))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叁仟零贰拾元柒角捌分(¥283020.78)整(按照所涉及单体合同总价款¥25729161.8元的1.1%进行处罚,罚款即为:25729161.8元×1.1%=283020.78元) | 2025-02-14 00:00:00 | 283020.78 | 结案 |
2 | 贵州建辰科技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构筑物案 | 水务行政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4]第42号 | 2024-11-18 15:48:58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陆坪分局 | 经调查核实,2024年7月至今,当事人贵州建辰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获得占用河道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福泉市陆坪镇松江村苏麻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构筑物(堡坎),其行为违反了《贵州省河道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构筑物的行为。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3个月内排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2025-02-18 00:00:00 | 30000 | 处罚决定 |
3 | 长沙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2号 | 2025-01-07 10:20:53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长沙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修建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新型能源材料)生产线(一期)项目(涉及单体:氨水配制间、机柜间、配电室)的违法事实,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5-02-28 00:00:00 | 2000 | 结案 |
4 |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3号 | 2025-01-07 10:21:12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9月至2024年8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半水湿法磷酸项目及磷矿石全量化利用年产20万吨磷酸铁锂前驱体(新型能源材料)生产线(一期)二标段土建工程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5-03-03 00:00:00 | 3000 | 结案 |
5 | 贵州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4]第49号 | 2024-12-16 09:47:45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查,当事人贵州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福泉市义教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牛场二小食堂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在福泉市牛场镇东南街村火龙井路牛场镇第二小学内,在未对从业人员吴元江、张小洪、张得平、郭光辉、刘建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下安排五人上岗作业,当事人贵州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之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2025-03-12 00:00:00 | 5000 | 结案 |
6 | 贵州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4号 | 2025-01-10 16:29:38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昌分局 |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贵州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在福泉市龙昌镇仓盈湾村与枫香树村交界处进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当事人投资建设贵州聚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英砂精深加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2000万元,建设规模46718.11㎡,既非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又非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属于依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作为建设单位,其在未办理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28日擅自组织施工单位开工建设,截至案发时已完成总工程量形象进度的70%】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工程合同价款1%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2000万元×1%=20万元】罚款 | 2025-03-21 00:00:00 | 200000.00 | 结案 |
7 | 贵州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2号 | 2025-03-10 09:59:01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经查,2024年10月至今,贵州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在福泉市洒金大道与金鸡山路交会处(金鸡山路南侧)修建福泉麒龙公园里项目11#楼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5-03-21 00:00:00 | 2000 | 结案 |
8 | 贵州麒龙集团福泉公园里置业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3号 | 2025-03-10 09:59:25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经查,2024年10月至今,贵州麒龙集团福泉公园里置业有限公司在福泉麒龙公园里项目11#楼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施工单位贵州福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肆佰柒拾柒元陆角捌分(¥13477.68) | 2025-03-21 00:00:00 | 13477.68 | 结案 |
9 | 贵州敏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擅自拆卸建筑起重机械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1号 | 2025-02-21 15:47:33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经查,贵州敏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贵州喜丰包装有限公司年产编织袋3000万条、吨袋50万条项目塔式起重机拆卸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贵州敏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款:“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 2025-03-26 00:00:00 | 7000 | 结案 |
10 | 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4号 | 2025-03-13 15:42:41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修建了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磷酸铁生产线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捌拾陆万叁仟陆佰叁拾陆元叁角伍分(¥863636.35)整(按照所涉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57575756.39元的1.5%进行处罚,罚款即为:57575756.39元×1.5%=863636.35元) | 2025-03-31 00:00:00 | 863636.35 | 结案 |
11 | 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8号 | 2025-02-20 15:56:28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2月至2024年10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磷酸净化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 2025-04-02 00:00:00 | 15000 | 结案 |
12 |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9号 | 2025-02-20 15:56:53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3月至2024年9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贵州裕能6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5-04-07 00:00:00 | 2000 | 结案 |
13 | 长沙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6号 | 2025-03-13 15:43:44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长沙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之一,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磷酸铁生产线项目(涉及实施单体建筑物:化合车间(103)、压滤车间(104)、样品间)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5-05-08 00:00:00 | 3000 | 结案 |
14 | 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5号 | 2025-03-13 15:43:17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湘潭城乡创新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磷酸铁生产线项目(涉及实施单体建筑物:铁粉车间(101)、铁粉中转库(102)、危化品试剂库(109))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2025-05-12 00:00:00 | 3000 | 结案 |
15 | 湘潭市大同世界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7号 | 2025-03-13 15:44:23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湘潭市大同世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擅自修建贵州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15万吨磷酸铁生产线项目(涉及实施单体建筑物:变白车间(105))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2025-05-13 00:00:00 | 2000 | 结案 |
16 | 贵州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移办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18号 | 2025-03-27 16:51:19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福泉市教育局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在福泉市牛场镇第二小学校园内擅自施工修建了福泉市义教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牛场二小食堂建设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涉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 2025-06-18 00:00:00 | 6000 | 结案 |
17 | 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30号 | 2025-07-04 16:06:00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2023年2月至今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修建黔南高新区(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和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零柒佰捌拾柒元柒角玖分(¥340787.79)整(按照所涉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30980707.99元的1.1%进行处罚,罚款即为:30980707.99元×1.1%≈340787.79元) | 2025-07-15 00:00:00 | 340787.79 | 处罚决定 |
18 | 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27号 | 2025-07-02 17:47:50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经查,2022年2月至今,贵州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在福泉市金山办事处东收费站出口处修建福泉市东出口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 | 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肆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陆分(¥:3764546.56元)]百分之一[计人民币叁万柒仟陆佰肆拾伍元肆角柒分(¥37645.47元)]罚款 | 2025-07-18 00:00:00 | 37645.47 | 处罚决定 |
19 | 贵州福泉麒龙集团畔山华庭置业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20号 | 2025-04-29 14:56:20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 经查,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贵州福泉麒龙集团畔山华庭置业有限公司将畔山华庭(二期)预售款专户储存于中国工商银行福泉支行(账号为2405044119200009290),期间存入预售资金3763.33万元,流出资金3662.27万元。其中借调给福泉公园里1144万元、福泉印象140万元,用于支付畔山华庭一二期项目建设2378.27万元(支付一期项目建设费用1630万元,支付二期项目建设费用748.27万元),以上资金流出均是通过网银划转。该公司在使用预售资金前未报请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也未全部用于支付畔山华庭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及成本支出,其未按照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办理预售资金使用手续擅自划转使用的行为,涉嫌违反《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按照规定专户储存,封闭运作,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 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 2025-07-22 00:00:00 | 70000 | 结案 |
20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26号 | 2025-07-01 17:14:12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牛场分局 | 经调查,证实了当事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贵州兴泉环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在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擅自施工修建了福泉市双龙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违法事实。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和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整 | 2025-08-04 00:00:00 | 2000 | 结案 |
21 | 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 移办 | 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 住房和城乡建设 | 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93号 | 2025-07-24 17:14:48 | 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道坪分局 | 经查,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食品焦钠盐建设项目(焦钠盐车间纯碱库房、焦钠盐车间中和工段、焦钠盐车间食品磷酸工段、焦钠盐车间成品包装工段)目前已基本完工,项目建设单位是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是四川永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另立案处理,案号为福行政执法立字〔2025〕第94号),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泉市道坪镇罗尾塘园区,该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贵州福泉川东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至今仍未办理获得施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工程价款(土建施工合同价玖佰万元)1%的罚款共计人民币玖万元(¥90000.00) | 2025-08-20 00:00:00 | 90000 | 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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