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六届福泉市委员会提案
六届三次会议 第9号
案 由: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建议
提 案 者:李 昂
通讯地址:贵州越都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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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的经济持续下行趋势,特别是磷化工产业,仍然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在环保和磷矿石,硫磺、煤等原材料大幅上涨的双重压力下,磷化工企业已经岌岌可危。而且国际形势也不容乐观,以沙特、摩洛哥等国家的新兴磷化工大型企业的建成,对国际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部分磷化工产品的价格不升返降,对出口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福泉市是工业强市,磷化工更是福泉市的支柱产业,为了企业自身更好发展,许多企业购买了土地扎根福泉。但是,福泉市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过高,对企业来说是巨大的负担。现福泉地区的土地使用税为12元/平方米,等同于贵阳高新区的土地使用税,远高于瓮安的6元/平方米(2017年为8元/平方米),以100亩土地为例,在福泉一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就要比瓮安多40万元。用地成本大无形中降低了企业产品在周边的市场竞争力,延缓了企业的发展,挤压了在新的一轮洗牌中企业转型升级的创新能力。
因此,为了支持福泉磷化工企业的创新、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福泉市政府参照周边县市标准合理调减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价格。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福泉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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