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发[2020]5号)文件要求,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3月12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在福泉市各乡镇(街道)开班组织开展了4期培训班,培训222人次。培训相关材料已审核完毕,现将技能培训补贴金额情况公示如下:
一、培训情况
贵州环亚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共计1个中式烹调师班、1个中式面点师班、1个家政服务员班、1个育婴师班,发放培训补贴共计362160元。
二、享受补贴对象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9日开班组织项目制培训,在培训后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初次就业率达到30%以上的,拨付培训机构60%的培训补贴,在1年内提供累计就业达3个月以上(含3个月)相关依据的,拨付剩余40%培训补贴。
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
在公示期内,若对培训补贴金额有异议的,可向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举报电话:0854-2552606。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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