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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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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储备肉承储

企业的公告

福泉市各经营主体:

根据《贵州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黔商发〔20253号)和《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建〔202417号)文件精神,2025年符合条件的各经营主体可申报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现就申请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冷库和养殖基地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冷库和养殖基地场资质条件

(一)冷库资质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仓储设施所在地应满足属地及周边区域的保供应急需求,企业自有或长期租赁冷库符合《中央猪肉储备冻肉储存冷库基本条件》(SB/T10408-2013)要求,冻库储存能力不低于2000吨,其中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期。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行为。

5.具有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应急投放能力。

6.2024年国家、省级储备肉承储企业可优先推荐。

(二)养殖基地场资质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生猪活体承储基地场符合当地环保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具有一定规模,养殖场为自有,常年自繁自养的育肥猪存栏数不低于2000头。

3.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生产过程中无违规行为,无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行为。

5.2024年省级储备肉生猪活体储备企业可优先推荐。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一)冻猪肉承储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的文本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卫生、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冻猪肉出入库月报,冻库产权或租赁合同等,填写附件3

(二)活体承储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的文本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卫生、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生猪出入栏月报、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证明(备案截图)等,填写附件4

请有意向的经营主体认真研阅文件精神,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据实申报,积极申报,并于2025424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企业文本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福泉市商务局汇总,逾期视为没有申报意愿。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

2.承诺书

3.申报省级储备肉冻猪肉承储企业情况表

4.申报省级储备肉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福泉市商务局

                         2025422

(联系人:王再静,联系电话:182085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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