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福泉市教育局。
补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复原退伍军人子女、矿区学生、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农村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
补贴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政策依据:贵州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黔财教[2010]190号)、贵州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教[2011]3号)
申报流程:(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学校公示学生名单;(4)学校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5)学校发放。
申报资料:填写《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贵州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咨询电话:0854-22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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