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应急管理局到非煤地下矿山开展专项指导帮扶
为深刻汲取“9·24”盘州市山脚树煤矿井下发生皮带着火事故教训,强化非煤地下矿山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井下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近日,福泉市应急管理局到辖区内非煤地下矿山对从业人员安全逃生自救等有关情况开展抽查检查。
执法人员深入各矿山井下巷道一线,随机抽查井下生产作业工人,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熟悉矿井巷道布置、应急物资配备、避灾路线、应急设施等情况;是否掌握矿井安全风险、隐蔽致灾因素及易发事故灾害种类,是否制定并落实了相关防范管控措施,是否能正确佩戴及使用自救、应急救援器材等。同时全面检查企业井下自救、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和报废情况。截止目前,已检查非煤地下矿山3矿次、现场抽查自救器使用15人次。
检查组指出,正确并熟练使用自救器是每一位入井作业人员基本操作。检查要求,一是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常态化开展矿用自救器专项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正确并熟练使用自救器,所有入井人员务必实现盲戴30秒内完成,要逐一过筛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救器的一律不准入井。二是矿山企业要及时淘汰设计不合理的自救器,采购能快速、便捷打开使用的自救器。三是矿山企业要加大对自救器使用维护和检测检验的力度,强化职工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一位从业人员能全面掌握自救器操作和应急处置的相关知识,面对突发情况能正确开展自救互救,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附: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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