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近年来,福泉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动法治福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走向深入,有力推动形成福泉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优化审查机制推动审查全覆盖
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制定《中共福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的通知》(福法办发〔2023〕10号),就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四个方面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审查单位、审查队伍、审查机制、审查范围、审查要求、审查方法、审查程序、审查意见处理等内容,并绘制《合法性审查流程图》。
汇编合法性审查参阅资料。组织汇编《福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福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福泉市行政机关合同工作手册》,附录收集合法性审核表、公平竞争性审查表、一案一档格式模板、便民服务指引等内容,并印发各单位工作参阅。
重大涉法事项政府法律顾问交叉咨询论证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招商引资合同、重大改革事项等,要求4家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进行审查,分别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司法局组织公职律师团队审核后,汇总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此做法于2023年7月全州推广。
以内部法制审查倒逼依法决策。制作《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核表》《重要文稿合法性审核表》,列出文稿属性、已履行的程序、法制或承担法制工作机制意见、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意见、单位集体研究情况,同时列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注意事项,倒逼各单位按程序完善决策资料,倒逼部门内部法制审核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发挥。
完善上会议题审核机制。印发《中共福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提示》,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建立合法审查情况沟通衔接机制,及时将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策的议题合法性审查情况反馈议题提交部门,督促实现应审尽审。同时建立合法审查会商机制,对不能准确判定是否应进行审查的,及时与市司法局会商研判。
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循法而行
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律顾问。目前,福泉市于2021年1月外聘4家政府法律顾问单位,30余名专业律师为市委、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目前,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100%配备。内部法制审核队伍。目前,全市承担内部法制审核的在册人员77名,市司法局内部法制审查队伍13人。
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全市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C证公职人员99人,现有公职律师21名,动态调整实现市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100%覆盖。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团队累计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文稿7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文稿5件、合同协议文稿44件、其他文稿23件。
队伍能力提升。7月初组织全市法制审核人员开展培训一次。9月份组织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法制审核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一次,人手一册印发《福泉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手册》《福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手册》,并对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防范化解进行解读。
严格合法性审查推动依法而治
决策程序更趋规范。从市级层面来看:《中共福泉市第六届委员会工作规则》《福泉市七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福泉市七届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等机制文件均明确合法性审查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讨论。从市级以下层面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均已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自觉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
依法行政意识明显提升。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来看:2021年以来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完成7项。目录外新增的城市集中供暖、北片区管道天然气、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等均按程序实施中。从规范性文件管理来看:2021年以来向州委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及时率和合法合规率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及时率、备案审查合格率100%,高于全省6.25个百分点。从送合法性审查情况来看:综合执法、商务等大部分单位送审资料中,均有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文件。从行政审批情况来看:2022年以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始终保持100%。
法治政府建设明显增强。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从2020年的24%下降到2022年的“0”。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从2020年的121件降低到2022年的59件,降幅达51.24%。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从32.33%下降到1.6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98.31%提升到100%。今年1-10月,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0%、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败诉率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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