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宣传教育
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 普法工作计划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字号:

为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做好住建领域的执法普法工作按照《福泉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地位”突出行业普法“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

、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分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通过集体学习、专题讲堂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活动开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公共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自主学习,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1.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执法深化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做好建设行业的执法普法工作。

2.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服务窗口等载体平台,采用集中宣传、法律七进等方式大力宣传住建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3.行业专项宣传针对房地产市场、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办事。

4.开展集中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行业领域重大活动等节点时机通过主题集中宣传、法律七进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在住建领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科室(中心)要按照本方案安排,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好普法宣传。

(三)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学习到位、增强实效,要依据本计划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学习撰写好法律、法规学习笔记并将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

(四) 注重资料报送各科室(中心)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将开展工作的图片、简报等相关资料及时报送综合科汇总

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