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福泉双创
【曝光台】注意了,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会被处罚还会被曝光
来源: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成刚
字号:

10月13日,市双创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金山城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

“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你涉及轻微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条款要给予你处罚,记两分,罚20元。”在福泉客车站路口20米处,市民胡先生由于在骑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对他进行了宣传教育,并给予相关处罚。

市民陶女士同样是在骑“小黄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陶女士在现场表示:“我今天骑‘小黄车’没有戴头盔,没有意识到安全问题,下次一定把头盔带上,希望广大市民在骑‘小黄车’的时候,一定要把安全头盔带好。”

在碧桂广场红绿灯十字路口,市民王女士向过往行人派发广告宣传单,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劝阻,并进行了宣传教育,王女士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天我发传单的行为错了,以后再也不发了。”王女士说道。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行人闯红灯、摩托车上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宣传教育和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