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负责人:刘亮刚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政务服务中心(3-4楼)
联系方式:0854-222432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4-2224324
电子邮箱:fqszhxzzfj@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洒金北路政务服务中心(3-4楼)
邮政编码:550500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科室及所属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应急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
(三)依照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四)依照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五)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六)依照林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林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的除外)及行政强制。
(七)依照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水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八)依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垃圾)污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十)依照粮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粮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依照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
(十二)依照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人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依照公安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违法经营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依照工业经济、能源(电力)、信息化、商贸流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工业经济、能源(电力)、信息化、商贸物流(含成品油市场)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负责行使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
(十七)负责各乡镇执法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供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