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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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福泉市医疗保障局

机构简称:市医保局

主要负责人:夏贵琴

办公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与黄绂路交叉路口政务服务中心15楼

联系方式:0854-222218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fqsybj@163.com

通信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与黄绂路交叉路口政务服务中心15楼

邮政编码:550500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二)组织制度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执行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执行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使用。

(七)组织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九)组织实施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相关政策。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已发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