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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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福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机构简称:市文广旅局

主要负责人:肖青华

办公地址福泉市文体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0854-222046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4-2220460

电子邮箱:fqwtgdlyj@163.com

通信地址福泉市文体活动中心(福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政策措施,执行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法律法规、规章。

2.

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广电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3.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全市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4.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6.

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运行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7.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相关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承办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广地方文化走出去。

8.拟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监督管理。推进文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9.拟定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制定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广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落实上级广播电视领域事业负责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落实上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协调查处广播电视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落实上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及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进口、收录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1.组织、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工作,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山地户外运动、老年人体育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彩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培训体育专业人才、发展体育教育,制定训练竞赛措施,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市场秩序、体育赛场行为、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场地管理工作;执行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负责运动员、裁判员资格等级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