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福泉市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何兰志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街道洒金北路天泷大厦12、13楼(市法院旁政务服务中心12、13楼)
电子邮箱:fqsslj@163.com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电话:0854-2222205
传真号码:0854-22222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军民融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置水务应急事件;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
负责人:曾祥君,联系电话:0854-2222205,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水资源管理科。工作职责: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参与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编制水资源公报,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协助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2.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权限内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3.负责全市供水、城乡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市供水、城乡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供水、城乡污水排水处理价格测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城乡供水企业(含自建供水企业)资质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城乡供水、城乡污水排水处理、再生水利用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供水、城乡污水排水处理、节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城乡排水许可制度。4.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人:王光琴,联系电话:0854-2222205,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水利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水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权限内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权限内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组织指导有关水利工程的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权限内调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协调区域河流有关事务。2.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全市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3.拟订烟叶生产配套水利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4.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5.组织权限内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扶贫开发、水利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6.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管。7.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8.按照水利行业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大数据发展应用等相关工作。9.负责拟订水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送达、证书的统一发放、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审批标准;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工作。
负责人:徐君,联系电话:0854-2222205,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河长制工作科(法规科)。工作职责:1.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全市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权限范围内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开展黑奥水体整治工作。承担河长制工作。2.贯彻执行水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水务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指导并开展水政监察,协助水行政执法,协调区域河流、跨区域水事纠纷,协助处理重大涉水违法事件。3.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地方性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人:张珑,联系电话:0854-2222205,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