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泉市政府大楼后一楼2116办公室;邮编:550500;电话:0854—222287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福泉市民宗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提示系列文件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落实政务公开重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进行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局合力,上下联动,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开展。

一是主动公开我局认真按照省、州、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发布福泉市政府网站和贵州政务服务网,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5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到局日常工作任务当中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分工调整,落实责任,确保民宗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调整关于印发<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发布暂行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并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3.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四是平台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中设有市民宗局专题页面其中,我局明确综合科负责专题页面中所辖栏目的动态更新工作

五是监督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领导,其他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业务人员负责日常事务。我局在干部职工会上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编写《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信息撰写纳入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干部绩效考评方案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上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民宗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公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福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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