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 字体:

机构名称:福泉市教育局

机构简称:市教育局

主要负责人:李林林

办公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292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11层

联系方式:0854-222252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4-2222524

电子邮箱:fqjyj@163.com

通信地址: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292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11层

邮政编码:550599


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2222524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韦水梅

负责综合协调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党组、教育局重要党务、政务和机关事务;负责各类公文、电子政务的运转和管理;承担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党组、教育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教育宣传、教育新闻采集制作和发布工作;负责会务、文书档案、督查督办、信息、通讯、收发、机要、外事、保密、保卫、卫生、接待、公产、殡葬、物业、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消防、政务服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工科

联系电话:0854-2226514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  健

按照管理职权范围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及教职工的调配,办理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办理教职工转正定级、离退休、伤残与死亡抚恤等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教育局党组对本系统干部进行考察及任免,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年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组织指导教师职务评聘、评优工作,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审批。

教育科(学前教育科)

联系电话:0854-2226922

负责人:金德刚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意见,并对其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和管理;规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学校搞好现代技术教育、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按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活动;负责抓好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学校团队工作;抓好职业教育,协助乡镇(街道)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制定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监督落实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指导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及成果推广;管理指导幼儿园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幼儿园搞好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填报综合性报表,建立教育资料档案;协助督导部门进行教育督导评估;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学生军训工作;制定各类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中等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科(校财局管科)

联系电话:0854-2226924

负责人:蔡洪亮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教育经费、行政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对各类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并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审批、划拨教职工工资及各类教育经费;负责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及考核,检查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负责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变动、产权关系及财务处理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强对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搞好干部离任审计;指导国家有关惠民政策落实,管理市内外对全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搞好校园规划和建设、制定全市学校修建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核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和布局调整。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依法对各学校财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监督;统一办理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学校的资金结算等经济业务事项,并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学校年度预算,对各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并及时地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事项,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指导全市学校编制年度预算,规范中小学预算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纳入核算中心统管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组织做好学校资产评估,产权确认和产权登记工作。

法治科

联系电话:0854-2229600

负责人:李洪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受理、查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各种信访、申述及维权,调处矛盾纠纷工作,规范调整教育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全市学校安全保卫、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及预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各类学校的突发事件;负责统筹、协调、安排、指导全市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负责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权限内民办教育的审批。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