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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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福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简称:市发改局  

单位负责人:陈杰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4-2222765

电子邮箱:fqsfgj@163.com

办公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176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176号

邮政编码:550500

交通方式:乘坐1路、4路公交车行至文峰广场站下,步行100米。


职能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政、货币、土地方面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案及措施,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省、州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实施方案; 参与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督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政策及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指导市各乡镇(街道)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外县(市)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订与外县(市)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县(市)、经济区区域合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外市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助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开展的对口帮扶工作;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九)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规划,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产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并协调实施。
    (十三)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相关制度;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四)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和农副产品的调查;组织实施涉案物品、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鉴定认证等工作。

(十六)拟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方案措施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十七)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八)牵头建立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九)拟订基础研究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负责全市科学数据汇聚、管理、应用和共享开放。

(二十一)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参与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协调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二十二)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牵头开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方案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四)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开展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六)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水平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福泉工作有关事项。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方案,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九)指导有关部门(单位)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三十)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三十一)汇总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三十二)协调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和有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协同创新;协调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工程、专项)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协调军民融合相关资源配置;研究提出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十三)指导全市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

(三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发展的归口管理;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承担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项、专项任务的实施及相关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国家安全、保密、保卫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引进和消化创新;指导民口军品配套工作,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产业化;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工作;承担地方军工电子单位和地方企事业单位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

(三十五)承担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全市有关部门(单位)军民融合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

(三十六)指导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思想政治、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和军工文化建设;协助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州在泉军工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三十七)研究提出市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十八)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市级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十九)按规定管理市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十)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存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十一)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市级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四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检查工作。

(四十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四十四)承担保障驻泉部队军粮供应工作, 指导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四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开放。

(四十六)负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军民融合、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