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场坪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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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福泉市人民政府马场坪街道办事处

机构简称:马场坪街道办

主要负责人:罗建

办公地址:福泉市马场坪街道乐岗五新社区内马场坪街道办

联系方式: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854-2444141

电子邮箱:mcpjddzb@163.com

通信地址:福泉市马场坪街道乐岗五新社区马场坪街道办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

街道党政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办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工作,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助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文书处理,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对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转达和督办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负责安排各种会务工作、接待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

(3)围绕市委、市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收集整理信息反映情况;承担文稿起草、修改和印发工作;对各部门(科室、站、所、中心)和各村(居)委的请示和报告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议决定;做好所属部门、各村(居)委之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分发上级党政部门文件、电报、信函及密码的传递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办理市人大和市政协交办的议案、建议和有关提案。

(6)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保密安全、网络管理及电子政务工作。

(7)负责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纪工委(监察)、人民武装、宣传、人事、机构编制、妇女、共青团、统战、工会等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群芳

电 话 :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2.社会事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市有关社会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辖区社会事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做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呈报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实施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办法;做好退伍义务兵、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及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抓好优抚事业的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好驻军部队拥政爱民工作。

(3)及时调查、核实和向上级反映灾情情况,积极组织、协调实施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实施五保户供养和管理工作;调查、核实、审批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工作。

(4)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居(村)务公开工作,协调搞好社区各项建设和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等工作。

(5)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敬老院、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慈善会)开展工作。协调开展社会福利、慈善工作。协助做好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施救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6)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办事处、村(居)委会行政区划界线变更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7)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婚姻登记、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做好居家养老各项工作。

(8)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吴添云

电 话 :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3.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部署,制定辖区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党工委提出加强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对一定时期内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进行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工委、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工作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支持和监督所属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居(村)依法行政、依法实行居(村)民自治工作,配合市综治委及公安、司法部门对本辖区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调处民事纠纷。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抓好综合管理中心工作,加强治安网络和队伍管理工作。承担来信来访,负责辖区矛盾调处调解,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4)组织指导辖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拟定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划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综合管理的各项措施,调查掌握本辖区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的情况。协助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5)积极稳妥做好邪教防范、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社区康复等帮教工作。

(6)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活动,协调处理行政执法引起的争议;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报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7)办理党工委和市委政法委、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江 

电  话:0854-2444278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4.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贯彻实施上级经济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收集、整理、分析经济信息,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办事处经济发展目标的研究、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辖区内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及协调发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维护正常的市场和经济秩序;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做好办事处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抓好项目编制及建立项目库工作,为外来投资者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监督、检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3)做好辖区企业、经济实体、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做好辖区经济发展各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

资等计划指标任务。

(4)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刘福苗

电  话:0854-244039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5.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医疗卫生、人口、计划生育、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抓好街道初级卫生保健,街道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3)负责街道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计划免疫、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慢性病和精神病的管理等工作。

(4)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街道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赵远辉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6.城市管理服务办公室

(1)负责辖区群众的爱国卫生、整脏治乱、健康教育、市容环境、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动员辖区内单位、居民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做好群众的有关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妥善处理居民群众的投诉,如职能范围内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上级执法部门处理;

(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城区“六乱”整治、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工程,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度,完善管理制度。

(3)配合街道文明办作好文明创建工作。

(4)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群芳

电 话 :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配置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一般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等工作。重点做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危化物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社会消防、食品(药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对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负责统计上报辖区内安全生产和伤亡事故信息,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管理费的缴纳工作。

(6)协助执法部门对辖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

(7)负责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工作职责交由办事处党政机构承担。

负责人:罗民杰

电  话:0854-244769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

办事处事业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为:

1.社会保障服务所(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

(1)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供求情况调查,就业与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辖区内职业介绍与指导,劳务派遣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转移就业,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做好劳务输出工作。

(3)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承办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为员工办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辖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认证服务工作,加大对“零就业家庭”的调查和动态监控工作,加强“4050”人员的就业动态管理。

(4)开展权益维护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宣传咨询工作,协助信访、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参与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5)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调查核实、报批、缴费、保金发放等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琴 

电  话:0854-24444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2.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黄丝片区服务中心、安谷片区服务中心,加挂群众工作中心、科教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流动人口管理站牌子)

(1)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统筹和协调各群众工作站点为居民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

(2)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事务、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抓好国家惠民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3)根据居民服务需求,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功能室,搭建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满足社区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4)负责抓好街道社区综合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和服务,完善服务网络,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5)创新社区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社工、义工联动发展的机制,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

(6)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丰富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扩大居民参与,形成村(居、社区)委会、社会组织、驻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

(7)拟定街道办事处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知识讲座、时事政策宣传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农村信息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组织实施、服务工作;参与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承担广播电视、体育、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中小学远程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依法清理和整顿文化市场,打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扰乱文化市场的不法行为。

(8)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各类人群提供生育、生活、生产服务;掌握本街道、村(居)计划生育人口底数,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各项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情况,配合服务站搞好经常性计生工作;抓好本辖区流动人口管理及服务项目,按时收集、汇总报送人口管理相关报表。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洪远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3.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职责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执行城市建设、规划、国土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办事指引。

(2)配合上级部门搞好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实施的配合工作,结合街道实际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配合上级部门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和建设法规的违法违章建筑。

(3)负责办理辖区内用地选址、用地预审、规划许可、用地批准、规划报建、规划验收、土地登记、土地变更等建设项目的调查、初审和呈批工作。负责土地监察管理、危房勘察等工作。

(4)协助上级国土部门做好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

(5)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促进辖区环保事业快速发展;协助市环保部门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项目检查、指导、监督和服务,调解处理因环保而引发的厂群矛盾纠纷。

(6)协助上级国土部门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量和其他测绘项目的实施,保护测量标志;开展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建立健全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卡和地籍信息化建设。

(7)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调查、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做好辖区土地和建设争议的调解协商及信访工作。

(8)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做好预报、预警工作。

(9)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廖超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4.产业发展中心

(1)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农业农村、畜牧、农机、水利、林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解决农、林、水等发展运行中的问题,收集整理、分析农业产业发展信息,开展辖区内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拟定农业产业发展计划及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业向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转变,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中各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搞好农业产业适用科学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推广良种良法;抓好农村科技人才的培训;搞好农作物良种和农用物资的供应,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和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指导辖区畜牧业生产,搞好服务和协调工作。抓好畜种改良和畜禽饲养、防疫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制定畜牧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配合上级部门抓好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疾病的诊疗。做好畜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等工作。

(4)指导和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活动,协调协助农村机械年检;做好农机具的维修、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信息咨询、代办农机补贴业务等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屠宰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查处工作。

(6)负责街道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水土保持工程治理工作。农田水利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工作。

(7)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抓好本辖区的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场的管护工作,做好林业产业的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林业生态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做好农村能源开发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8)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胜国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5.财政所(财政分局)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财政法规。

(2)负责拟定办事处财政收支和财政预算编制并组织实施、做好预决算工作;合理调度资金,为本辖区经济发展服务。

(3)培植和涵养财源,掌握本辖区的财源情况,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4)按财政法规办理本级财政收支业务;承担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5)做好“三资委托管理”及“一事一议”工作;审计村(居、社区)财务,做好村(居、社区)财务办处管理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泽富

电  话:0854-244440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6.乡村振兴工作站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辖区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并负责指导项目实施;负责合理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辖区乡村振兴项目,积极立项并申报和争取各种资金,同时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协调管理、跟踪检查等工作;配合协调处理好各种涉及乡村振兴及部门对口帮扶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宣传;负责扶贫开发后续扶持和移民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廖春举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7.退役军人事务站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预备役、征兵、民兵训练等事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挥

电  话:0854-244414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注: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在街道办事处的机构11个,隶属上级政府部门管理

马场坪派出所

马场坪司法所

马场坪法庭

马场坪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马场坪国土资源管理所

福泉市地税局马场坪征收分局

福泉市国税局马场坪征收分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中心

统计调查中心

农村交通运输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