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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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泉市龙昌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2333154

办公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贵州省福泉市龙昌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lcbgs154@163

负 责 人:刘训丽


职能职责

(一)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意见、建议和决定,执行上级党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承担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二)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全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探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各村发展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农民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

(三)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负责全镇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权限范围内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拔、任免、调配、考核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镇群团、武装统战和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抓好全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做好监督、协调驻镇垂管部门和指导村委会工作。

(五)负责本区域的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规划环保等工作。负有对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扶助困难群众、城镇管理等公共事业的服务和管理责任。

(六)制定并负责实施本镇市政建设、改造计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乡村规划工作,负责本乡范围内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镇容村貌、环卫、园林绿化、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宣传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配合上级部门搞好重大项目建设。

(七)统一管理全镇土地资产,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农民建房审核报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

(八)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村级集体资产财产管理工作。

(九)承担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委托或授权的行政事权办理。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