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税务学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22702055026152G),经业务主管单位研究通过,决定终止学会业务活动、办理注销登记,现已依法成立清算组,全面开展资产盘点、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为保障各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债权债务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算组基本信息
清算组组长:石尉梅
清算组成员:吴家莉、陆跃群、卢雪梅
申报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办公区
联系经办人:吴家莉
联系电话:0854 2585693
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债权申报范围与期限
申报对象:所有对福泉市税务学会享有债权、负有债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
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重要提示:务必在本公告45日公示期内办理登记。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清偿权利;负有债务未主动清偿核对的,清算组将依法通过法定途径追缴。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单位债权人
债权申报书面登记表(清算组现场领取);
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债权原始佐证材料:合作协议、发票、付款凭证、对账函、欠款单据、往来函件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二)自然人债权人
债权申报书面登记表;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条、往来票据、结算单据、转账记录等债权证明材料。
(三)债务人
与学会存在未结清款项、物资往来的单位及个人,请携带往来合同、结算凭证主动到清算组核对账目、结清款项。
四、其他事项
清算期间,本学会停止一切对外经营、合作、收费活动,不再签订新合同、新协议。
清算完成后,清算组将出具清算报告,剩余资产严格按照学会章程及税务行业社团管理规定处置,同步向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提交注销登记全套材料。
如有疑问,可在接待工作时间致电或现场咨询。
特此公告。
福泉市税务学会清算组
2026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