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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福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贵州省福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初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贵州省福泉市烟草专卖局 作者:福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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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据2024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2024〕55号)、《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全公开批次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黔烟专〔2025〕10号)及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动态评估修订零售点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合理布局内容。本次修订工作针对广大群众最关心、基层证件工作人员反映最多的中小学及拆迁户政策、优抚对象认定等问题进行修订。拟于2026年6月22日在福泉市烟草专卖局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现就有关参会人员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贵州省福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初稿)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拟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

地点:福泉市烟草专卖局大会议室。(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召开听证会7日前确定的为准)

三、听证方式

公开举行

四、听证人员组成

(一)资格要求

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参加人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人员组成

1、听证代表(共15人):卷烟零售户代表10人、消费者代表5人。

2、特邀代表(共16人):金山办事处1人、马场坪办事处1人、牛场镇1人、龙昌镇1人、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工信局1人、司法局1人、教育局1人、福泉市五月花职业学院1人、消费者协会1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人、退役军人事务局1人、两代表一委员3人。

3、媒体人员1名。

4、公证人员2名。

五、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方式产生;特邀代表、媒体人员由市烟草专卖局邀请,公证人员由市公证处委派。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福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杨 鑫

电话:15885412555

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局专卖监督管理股报名,逾期则报名无效。

七、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被选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

特此公告

贵州省福泉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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