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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人民法院对一失火案件公开巡回审判
来源:福泉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康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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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泉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福泉市道坪镇,公开审理一起因农事用火引发的失火案,百余名道坪镇居民、镇村干部到场旁听。案件审判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为目标,将普法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让警示教育更显温度。

在道坪镇五新社区巡回审判现场,根据公诉机关指控,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3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其弟李某甲,在李某甲承包的土地里除草时,为便于耕种,李某某用随身自带的打火机将土地里的杂草点燃焚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338.4亩。发现火情后,李某某立即呼救并参与扑救,直至消防人员赶到将火扑灭。经林业部门鉴定,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部分林木损毁。

福泉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实现“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警示教育”多重效果。庭审中,李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量案件特殊性,李某某系初犯,且第一时间采取扑救措施,当庭宣判:依法判决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责令其按照补植复绿方案,在福泉市道坪镇某地补植复绿338.4亩,于判决生效后五年内完成,以此修复受损生态。

这场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将司法审判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既有法律刚性约束,又传递了司法温情。参与旁听的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乡村群众法治意识,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为守护绿水青山写下生动的司法注脚。

道坪镇群众何天洪说:“我觉得对老百姓有警示作用,引起大家对森林防火的重视。大家不要做违法的事,天热了要注意野外用火。”

道坪镇茶场村护林员吕正宇说:“天天也在宣传,经常给我们开会也在讲森林防火。希望大家共同配合,才能保护好家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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